当前正值新春佳节,人员流动频繁。1月25日,青海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,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,根据省科技厅会议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尽量不出门、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,外出时需佩戴专业医用口罩。
2. 勤洗手,洗手时注意用流动的水和使用肥皂(皂液),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。
3. 不要随地吐痰,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、鼻。
4. 加强锻炼,规律作息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。
5. 避免接触禽畜、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,避免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。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。
6.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,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。
7. 多收看电视新闻及查阅各大正规媒体的新闻消息,及时获取准确的疫情信息。了解,防范,不恐慌,不信谣,不传谣。
2020年1月26日